关于组织开展读书节活动的通知
辽科协办发〔2016〕14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绥中、昌图县科协: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五届全民读书节>活动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6〕16号)精神和《辽宁省第五届全民读书节活动任务分解表》相关要求,省科协决定2016年4月至6月期间,在全省科协系统开展以“与好书交友•与智慧牵手”为主题的读书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组织科技工作者学习《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各级科协组织要结合《转发中国科协关于组织科技工作者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16〕9号)要求,精心组织科技工作者学习《论述摘编》,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来,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更加奋发有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先进文化传播者的作用,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开展读书荐书活动。各级科协组织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读书心得分享”“优秀科技书籍荐读”等形式,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科技知识、科技前沿、科技发展趋势的了解和把握。各省级学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会会员为公众荐书活动,推荐2种以上本学科领域内容权威、形式活泼、通俗易懂的科技图书。
(三)组织开展科普图书进社区活动。读书节期间,各市科协要组织社区科普大学集中开展1-2次“读科普图书 享康健生活”第二课堂活动,组织“科普益民服务站”和“科普惠农服务站”免费开放科普图书室,为公众提供便利的阅读条件、良好的阅读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文明城镇建设,助推“书香辽宁”快速发展。
(四)省科协开展“党员献爱心•送知识进社区”图书赠阅活动。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向社区捐赠图书。同时购买优秀图书赠送部分社区,丰富社区图书室图书资源。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4月20日-4月25日)。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按照活动内容安排,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26日-6月10日)。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读书节各项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11日-6月25日)。活动收尾总结,请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将本学会、本地区总结及相关材料报省科协。
三、活动组织
全省科协系统读书节活动,在省读书节活动组委会的指导下,由省科协组织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引导。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要充分认识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入推进科技工作者阅读的重要意义,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注重发挥科技工作者的阅读引领作用,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要结合自身优势特点,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整合现有资源,依托和利用多种媒介、途径和方式,加大对读书活动宣传,努力提高读书活动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的影响力和关注度,注重带动和引导身边社会公众读书受益。
(三)按时报送材料。在活动总结阶段,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及时报送总结和好经验好做法,省级学会一并报送荐读书目(包括书名、作者或编者、出版社、内容简介、适读人群及荐书理由等)。
联 系 人:省科协组宣部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xb2006@163.com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