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新出报刊字[2013]76号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期刊编辑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新闻出版局、各期刊出版单位:
在日前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作为宣传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期刊从业人员应深刻领会其讲话精神,并以此为遵循,通过练内功强本领,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及业务素质,更好地履行新时期媒体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要求。已开展了十六届的期刊编辑知识竞赛活动是我省加强期刊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知识竞赛活动对推动我省期刊编辑人员学政治、学法规、学业务,提升综合素质,进而提高办刊水平,促进全省期刊产业和事业的发展繁荣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经研究,第十七届全省期刊编辑知识竞赛活动定于今年10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省内各期刊出版单位,须派一人参加竞赛;提倡多人参加竞赛,数量不限。本次竞赛,仍设个人奖和集体组织奖两种奖项。凡组织参加竞赛并有2人以上(含2人)获得个人奖的期刊出版单位,可获集体组织奖。
二、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内容分时事政治、出版法规及语言文字三部分。时事政治以
本届竞赛仍采取开卷方式进行。竞赛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改错题、简答题等。
三、赛区划分
本届竞赛分沈阳、大连两个赛区。除大连地区的期刊出版单位安排在大连赛区参赛外,省直及其他各市期刊出版单位均安排在沈阳赛区参赛。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说明。
四、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定于
参赛时须携带身份证、参赛证。参赛者食宿自理。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及领取参赛证
各期刊出版单位须于
六、奖惩办法
凡竞赛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省新闻出版局、省期刊协会颁发合格证书,可计算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年参加继续教育16学时。
对竞赛成绩优异者,按参赛人数相应比例评出一、二等奖,由省新闻出版局、省期刊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列为省级奖项。获集体组织奖的期刊出版单位,由省新闻出版局、省期刊协会颁发奖杯。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建议期刊出版单位对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对竞赛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通报批评,且所在期刊在规定的时段内不能评为省一级期刊;因故不能按时参赛者须书面请假并参加补赛,无故不参与竞赛的单位,除参加补赛外,还将通报批评。
为了达到竞赛活动的目的,鼓励参赛人员取得好成绩,希望各期刊出版单位的领导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提供条件让参赛人员做好准备。
联系人:金 莹、丁 健;
联系电话:024-23262060,23265737;
传 真:024-23257366;
电子邮箱:lnbk205@163.com。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 辽宁省期刊协会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