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学杂志》编委工作职责
《微生物学杂志》编辑委员会是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编委会成员(以下简称编委)由中国微生物学会及《微生物学杂志》编辑部聘任有一定专长的微生物学科专家组成。为了加强编委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编委作用,促进《微生物学杂志》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编委的基本条件
1.热心编辑工作,学风严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编审能力,组织重点专题稿件,并负责审稿、定稿工作,保证期刊的学术质量。
2.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参加编委会的会议和活动。
3.如因其他事务繁重或长期不能很好履行编委职责者,不宜再担任编委的,由本人请辞或编辑部提出解除聘任。
二、编委的职责要求
1.审稿要求:编委收到编辑部发来的待审稿件后,应在15日内审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审阅,请及时告之编辑部做调整,避免耽误稿件的审阅及录用。在审阅稿件时,对内容的合理性、完整性、新颖性等重点审阅;对存在问题逐项列出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在文稿中做具体批注及修改;如必须退稿应列出退稿理由。对稿件题目、关键词、摘要等文献检索重点项目要严格把关、修改,以提高下载率和引文率。
2.各编委在本地区本系统内为杂志积极组稿,将内容新颖、学术水平及质量较高的稿件及时推荐给编辑部。凡经编委推荐的论文,编委可直接审阅,一经采用将优先发表。同时要求编委每两年至少为本杂志撰写1篇以上本学科的指导性论文;每年向本杂志推荐1篇以上优秀学术论文(国家级项目论文)。
3.在本领域、本地区发现和培养编审人才,以便在需要时向编辑部推荐编委及审稿专家。
4.收集读者、作者意见,及时向编辑部反映对期刊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编辑部上报编委会做及时处理。编委利用在本研究领域的影响优势和学术交流等机会,对本杂志进行宣传、推荐,扩大杂志影响力。
中国微生物学会
《微生物学杂志》编辑部